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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确保基金会计档案按规定立卷、归档、保管。 2、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会计凭证应按月打印并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与原始凭证一并装订。年度终了应打印全年基金会计账册,并将电脑账用光盘备份一并归档。每年形成的基金会计档案应在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按照会计档案归档要求,整理立卷,在本部门保管一年后编造清册,移至局中心档案室。 3、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定期和永久两类,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一般为15年,现金、银行账的保管期限为25年,总账、明细账的保管期限为15年,基金季度报表的保管期限为5年,基金年度决算报表永久保存。 4、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档案实行微机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5、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档案一般只供本单位使用,外单位需使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报主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调阅会计档案应当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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