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事
常见问题
您的位置:泰州劳动保障网>>公共服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事项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依据

1、《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

2、《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劳医[1999]16号)

3、《关于印发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劳社发[2000]64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泰劳社发[2007]48号)

办事指南

  • 受理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医疗(工伤)保险处
  • 办事流程:
  • 办事时限: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不收费
  • 受理地址: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市劳动保障局三楼医疗(工伤)保险处
  • 联系方式:86606557

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03816号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
16Bit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